《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4-2035年)》
一、制定背景
隨著能源轉型步伐加快,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發展重視程度逐步提高,國家和省與之相配套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政策文件相繼印發,均要求加快充電設施布局建設。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撐鄭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在深入調查研究、科學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編制了《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目標任務
《規劃》從近年來全市的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按照科學布局、統籌規劃,適度超前等原則,科學嚴謹的預測了充電設施的建設目標任務。力爭2025年,車樁比接近3:1,全市城市核心區充電服務半徑應小于1公里。2035年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模達到110萬個,更好滿足人民群眾購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需要,助力鄭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三、主要內容
《規劃》認真總結分析了全市充電設施面臨的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受限、公用充電設施分布不均、運營服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通過規劃進行研究布局,提出了明確的規劃思路,加強規劃布局,解決上述問題。
1.主城區建設布局。一是在居住小區相對集中的地區選擇公共停車場配建直流充電站,推廣智能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居住小區充電服務模式。二是在公路干線、景區等重點區域建設快速充電設施,滿足出行人員的需求。三是加快市區內企事業單位內部及周邊停車場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優化公共充電站布局,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四是充分考慮公交、出租、物流等專用車新增充電需求,結合停車場站、電容條件等增建充電設施或新建專用充電站。
2.周邊區縣(市)建設布局。一是加強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城市商業區、公共停車場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建設。二是在城市公交、環衛、物流配送集中區域,增加專用大功率充電設施建設,推動城市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三是在干線公路沿線要配建單樁功率不低于60kW的快速充電設施,高速公路新建服務區要按照不低于停車位總數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電樁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四是具備條件的城市周邊村鎮,鼓勵村集體自建或者引入專業的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投建公用充電設施,全市A級以上旅游景區要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設施。
3.建設場景規劃。根據城市規劃情況,充電站建設具體落地場景主要有公共充電站、專用充電站、單位內部充電站、換電站、示范性集中式充電站、超級充電站、光儲充換綜合站、綜合能源港等,為廣大車主提供不同的服務需求。
四、重要舉措
1.構建完善的充電網絡。一是新建居住小區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既有居住小區根據實際需求和建設條件,按照“能裝盡裝”原則,有序推進充電設施建設。二是推進單位內部和公路沿線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市、縣級公共機構及市屬國資企業配建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國道、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加油(氣)站在滿足安全條件的前提下,全部配建快速充電樁。三是優化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布局,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四是推進產業園區、旅游景區和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省級產業園區配建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的車位比例不低于30%,4A級以上旅游景區配建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公共服務領域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于25%。
2.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加快市級新能源智能監測車樁服務平臺建設運營,推進市級平臺與運營企業、省級平臺、國家平臺互聯互通工作,構建“車-樁-網-位”高度協同的智能化充電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充電設施運營安全監管,開展充電樁在線監測,對集中式充換電設施進行安全巡檢等。
3.推動新技術推廣和產業鏈協同發展。通過超級充電、大功率充電、車網互動、智能有序充電、光儲充一體化充電站等示范類設施建設實施,推動行業升級發展,打造百億級的充電設備產業集群,推進產業鏈協同發展。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級充電站300座、充電設施3600個,各縣(市)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
4.鼓勵充電設施開放共享。引導并鼓勵居住小區、公共機構及企業、專用充電設施對社會車輛開放,在保障業主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更好地保障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五、成效分析
規劃實施后,到2025年全市充電設施可拉動投資約13億元,有效保障本市67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拉動新能源汽車消費約680億元,每年碳減排量將達到50萬噸。到2035年全市充電設施拉動投資130億元,可有效保障本市270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拉動新能源汽車消費約4000億元,每年碳減排量將達到200萬噸。